最新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桂林市五四红旗 团委(团支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浏览: 发布时间:2022-03-15  打印


各县(市、区)团委,系统、市属高校、经开区团(工)委:

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听党号令、跟党奋斗,迎难而上、建功立业,立足岗位、争创一流,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勇敢完成党赋予的任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展现出新时代共青团的良好风貌。

为在建团百年之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决定在2022年“五四”期间集中评选表扬2021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现将《2021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请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3月28日前,按照申报所需材料清单要求一式3份(附电子版)报团市委基层组织建设部。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市委基层组织建设部。联系人及电话:文建群、陆娜,0773-2883156、18174194985、18378321368;电子邮箱:gltswjcb@guilin.gov.cn ,通讯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东辅楼838室,邮编:541199。


附件:2021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工作方案



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

                                       2022年3月14日



2021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桂林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评选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本次评选采用积分制形式,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团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基层一线,重点面向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优中择优,提高表扬质量,评选对象应当是在共青团改革、全面从严治团、服务青年需求、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疫情防控、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的模范表率。

二、积分标准

申报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申报、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不设最高分值限制。积分为两大块:

(一)基础分:80分,达到基础申报条件方可申报对应类别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

(二)加分项:在满足申报条件基础分上,根据积分标准,累计积分。

三、申报项目和积分细则

(一)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

1.基础分:必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方可申报,积80分。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5)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关活动,所辖团支部开展率达100%(“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截图)。

(6)近五年荣获过县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7)团委成立满3年且按期换届,提供最近两次换届证明材料(如上级批复,未到换届时间的提供团委成立材料)。

(8)认真完成智慧团建录入工作,2021年度新发展团员“智慧团建”录入率达到100%;学社衔接率达98%以上。(提供“智慧团建”系统上的截图)

注:获得过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的单位不参加评选。

2.加分项:满足以下加分项目,累计加分。

(1)2021年积极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优入党、入团仪式、团员团干培训等共青团活动,开展本级团组织活动加1分,积极承办上级共青团组织或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的活动,承办县级团组织活动加2分,承办市级团组织活动加4分,承办自治区级团组织活动加6分,承办全国级团组织活动加8分。开展或承办活动加分只计一次,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提供相关活动文件或者照片)。

(2)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所属团员、团干部、团组织信息录入进度均达到100%加5分。

(3)2021年创新打造的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品牌活动扎实有效,获得党组织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加3分。

(4)2021年积极参加共青团主要工作或主办活动,获县级团的奖励加2分,获市级团的奖励加4分,获自治区级团的奖励加6分,获全国级团的奖励加8分。奖项加分只计一次,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

(二)桂林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1.基础分:必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方可申报,积80分。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家国情怀教育。

(2)组织基础好。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推进团(总)支部整理整顿成效明显,团(总)支部工作有活力。团(总)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团(总)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等,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乡村振兴、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疫情防控等任务中表现突出。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5)近五年荣获过县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6)团(总)支部积极开展“对标定级”工作,且评定为四星级以上(提供“智慧团建”系统上的截图)。

(7)团(总)支部严格落实“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员年度注册”制度(提供“智慧团建”系统上的截图)。

(8)团(总)支部成立满1年且按期换届(学校领域团(总)支部提供团支部成立材料,其他领域团(总)支部提供近两届的换届材料,如上级团组织批复,未到换届时间的提供团(总)支部成立材料)。

(9)认真完成智慧团建录入工作,2021年度新发展团员“智慧团建”录入率达到100%;学社衔接率达98%以上。(提供“智慧团建”系统上的截图)

(10)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关活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截图)。

(11)组织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

注:获得过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桂林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的单位不参加评选。

2.加分项:满足以下加分项目,累计加分。

(1)2021年积极规范开展本级团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志愿服务、团员培训等活动加2分(提供相关活动文件或者照片)。

(2)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所属团员、团干部、团组织等信息录入进度均达到100%加5分。

(3)2021年“推优入党”工作扎实有效,创新打造的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品牌活动获得党组织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加3分。

(4)2021年积极参加共青团主要工作或主办活动,获县级团的奖励加2分,获市级团的奖励加4分,获自治区级团的奖励加6分,获全国级团的奖励加8分。奖项加分只计一次,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

(三)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

1.基础分:必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方可申报,积80分。

(1)14周岁至28周岁(1994年4月30日—2008年4月30日出生)的桂林市共青团员。

(2)理想信念坚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3)道德品行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4)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提供“智慧团建”系统上的截图)

(6)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陆“智慧团建”系统。

(7)2021年度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80%及以上。

(8)近五年荣获过县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9)在“桂志愿”系统上注册成为志愿者,2021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注:专职团干部和获得过2018度、2019年度、2020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的团员不参加评选。

2.加分项:满足以下加分项目,累计加分。

(1)2021年度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81%-90%加3分,91%-99%加5分,100%加7分。

(2)2021年积极参加共青团组织或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的培训,不少于8个学时,加3分。

(3)2021年积极参加共青团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主要工作或主办、承办、协办的活动,获县级团组织奖励加2分,获市级团组织奖励加4分,获自治区级团组织奖励加6分,获全国级团组织奖励加8分。奖项加分只计一次,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

(四)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基础分:必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方可申报,积80分。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2021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总支)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3)敢于担当作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求真务实,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在“桂志愿”系统上注册成为志愿者,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敢于挑急难险重的担子,敢于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岗位锻炼。

(4)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5)2021年度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80%及以上。

(6)截至2022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2年(农村、街道社区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组织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参评“优秀共青团员”,不申报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本人基本信息已登陆“智慧团建”系统,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近五年荣获过县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综合性奖项或荣誉。

(7)“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及兼职团干部。

注:获得过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的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加分项:满足以下加分项目,累计加分。

(1)2021年度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81%-90%加3分,91%-99%加5分,100%加7分。

(2)2021年积极参加共青团组织或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的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县级以下团组织培训加2分,县级团组织培训加3分,市级团组织培训4分,自治区级团组织培训5分,全国级团组织培训6分。培训加分只计一次,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

(3)2021年积极参加共青团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主要工作或主办、承办、协办的活动,获县级团组织奖励加3分,获市级团组织奖励加4分,获自治区级团组织奖励加5分,获全国级团组织奖励加6分。奖项加分只计一次,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

(五)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驻村团干部专项

1.基础分:必须在满足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条件基础上,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报,积80分。

(1)乡村振兴业绩突出。在宣传党的政策、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助力乡村振兴成效显著。

(2)充分彰显共青团作为。按照共青团中央深化实施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总体部署,以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为统揽,统筹服务乡村振兴和服务乡村青年发展,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重点开展助力乡村青年人才成长、助力乡村社会建设、帮助乡村困难学生学业、帮助乡村青年创业就业,因地制宜地开展共青团特色鲜明的乡村振兴项目并取得明显成效。

(3)扎根一线、作风扎实。严格落实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各项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成绩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4)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或乡村振兴工作有关部门选派,且正在驻村开展工作的共青团干部。


(5)年度内没有上“黑榜”通报。

(6)2021年度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80%及以上。

2.加分项:满足以下加分项目,累计加分。

(1)2021年度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81%-90%加3分,91%-99%加5分,100%加7分。

(2)2021年积极参加共青团组织或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的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县级以下团组织培训加2分,县级团组织培训加3分,市级团组织培训4分,自治区级团组织培训5分,全国级团组织培训6分。培训加分只计一次,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

(3)2021年积极参加共青团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主要工作或主办、承办、协办的活动,获县级团组织奖励加3分,获市级团组织奖励加4分,获自治区级团组织奖励加5分,获全国级团组织奖励加6分。奖项加分只计一次,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

(4)2021年获得乡村振兴工作“红榜”通报表扬或乡村振兴领域奖励,县处级加3分,厅局级加4分,省部级加5分。所在扶贫村获表扬,个人参与并有突出贡献的,分值可按村级组织获奖分值的50%计算加分。奖项加分只计一次,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

四、申报名额

共青团桂林市委参照各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团员、团干部、团委、团(总)支部数量,结合全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按一定比例分别进行申报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此名额分配仅为各县级团组织申报各类项目的数量,不作为最终获得奖项数量的依据)。

五、申报评选步骤

(一)申报阶段(20223月下旬)

各级团组织结合实际情况,对照申报条件和积分标准,认真开展自评,按照积分标准,择优树立典型,并逐项整理材料,将申报资料整理及时上报。

(二)组织评选(20224月上旬)

“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和“桂林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评选工作由团市委统筹。各级团组织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考察核实,按照积分标准,择优报送。团市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将对材料进行再评审,核算积分。

(三)宣传展示(20224月下旬)

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组织2021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和“桂林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拟表扬对象在各自领域开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时代”主题宣讲。

(四)评比表扬(20225月)

“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和“桂林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在“五四”期间进行表扬。以共青团桂林市委名义印发表扬决定,并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

六、工作要求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对拟申报的个人、单位进行严格了解和把关,在征求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并在推荐名单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要指导和督促申报单位及个人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提供佐证材料,要在报送的名单汇总表中对各申报对象进行排序,并加盖公章,同时以Excel格式报送。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附件:1.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21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2021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2021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驻村干部专项”

申报表

5.2021年度“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6.2021年度“桂林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申报表

7.相关材料清单



附件1

申报名额分配表

    

“五四红旗”

优秀团干

优秀团员

团(工)委

团(总)

支部

团灵川县委

3

4

72

73

团全州县委

3

5

73

73

团兴安县委

2

3

61

52

团永福县委

2

2

61

52

团阳朔县委

2

3

61

52

团灌阳县委

3

3

61

52

团龙胜县委

3

3

61

52

团资源县委

3

2

61

52

团平乐县委

2

4

72

62

团荔浦市委

2

3

61

52

团恭城县委

3

3

62

62

团临桂区委

2

5

62

73

团象山区委

1

2

3

3

团秀峰区委

1

2

3

3

团叠彩区委

1

2

3

3

团七星区委

2

2

3

3

团雁山区委

1

2

3

3

市直机关团工委

1

2

5

4

教育局团工委

4

6

8

12

文广旅局团委

0

1

2

1

卫健委团工委

1

1

3

5

城管委团工委

0

1

2

1

公安局团工委

0

1

2

2

住建局团委

1

1

1

2

中专中技团工委

1

3

4

6

    

“五四红旗”

优秀团干

优秀团员

团(工)委

团(总)支部

经开区团工委

1

1

2

2

直属企事业团工委

3

4

5

6

广西师范大学团委

1

3

3

4

桂林理工大学团委

1

2

3

4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团委

1

3

3

4

桂林医学院团委

1

2

3

4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团委

1

2

2

4

桂林旅游学院团委

1

2

2

4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团委

1

3

5

7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

团委

0

2

3

4

桂林生命与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0

2

3

4

桂林学院团委

1

2

2

4

南宁理工学院团委

1

2

2

4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

1

2

5

7

其他

2

3

10

10

合计

60

105

170

188

注:1.括号内的数字为学校战线名额,包含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名额。

2.各县(市、区)至少推荐一个非公经济组织或新社会组织个人或集体申报“两红两优”。

3.乡村振兴团干部专项各县(市)需至少报送1名。

4.各县(市、区)、各系统需报送1名疫情防控个人和集体。







附件2

2021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入团时间

发展团员

编号

 

成为注册志愿者

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所属类别

联系电话

是否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

参加“三会两制一课”的情况

青年大学习学习编号

身份证

号码

青年大学习加分

培训加分

奖励加分

总积分

家庭主要成员

姓名

与本人

关系

工作单位

职务

     

学习和工作

(从大学填起)

以上荣誉情况

近五年获得县级及

 

 

团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

(盖  章)

   

党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

(盖  章)

   

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所在单位上级党组织或

 

(盖  章)

   

   

县级团委

           

            (盖 章)

   

   

市级团委

(盖  章)

                                                

说明:

1. 所属类别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农村、农民工、军队、街道社区、大学生村官、志愿者、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组织、驻外团组织、其他。

2. 2017年11日以后入团的,需要填写发展团员编号。

3. 学生团员不需要填写“所在单位上级党组织意见或上级党组织纪检机关意见”一栏,其他类别团员需填写。


附件3

2021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及职务

所属类别

成为注册志愿者

时间

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

参加“三会两制一课”情况

是否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发展团员编号

青年大学习学习编号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青年大学习加分

参加培训

加分

奖励加分

总积分

工作简历

(从大学填起)

从事团工作经历

荣誉情况

县级及以上

近五年获得

团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

(盖  章)

   

党组织意见

 所在单

(盖  章)

   

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所在单位上级党组织或

(盖  章)

   

   

县级团委

           (盖 章)

     

   

市级团委

   

                                    (盖 章)

                                              

说明:

1. 所属类别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农村、农民工、军队、街道社区、大学生村官、志愿者、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组织、驻外团组织、其他。

2. 2017年11日以后入团的,需要填写发展团员编号。



附件4

2021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驻村团干部专项申报表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及职务

所属类别

成为注册志愿者

时间

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

参加“三会两制一课”情况

是否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发展团员编号

青年大学习学习编号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驻村时间

驻村地点

驻村工作奖励

青年大学习加分

参加培训

加分

奖励加分

总积分

工作简历

(从大学填起)

从事团工作经历

荣誉情况

县级及以上

近五年获得

    

驻村所在党支部

(盖  章)

   

党组织意见

 所在单

(盖  章)

   

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所在单位上级党组织或

(盖  章)

   

   

县级团委

           (盖 章)

     

   

市级团委

   

                                    (盖 章)

                                              


附件5

2021年度“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团委全称

所属类别

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情况

基本

现有团员

总数

2021年发展

团员人数

2021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人数

 

团干部

团委书记是否为同级

党委委员

团委书记能否

列席同级党委会议

团委最近两次换届时间

团委委员

人数

团委所属的专职团干部数

团委所属的兼职团干部数

情况

工作

2021

工作经费

本级是否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2021年团员发展录入率

建设“青年之家”平台数量

拥有团属活动阵地数量

团员是否全部注册为志愿者

团建品牌工作

名称

学社衔接率

   

团费收缴

2021年应收团费

2021年实收团费

2021年应上缴团费

2021年实际上缴团费

     

所属团组织

团(总)支部数量

近两届能按期

换届的数量

最近三年内被评为县级以上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数量

获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的

团(总)支部数量

获得县级及以上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数量

按要求召开团员大会的团支部数量

按要求召开团支部委员会议

的团支部数量

按要求召开团小组会的团支部数量

按要求开展团员教育评议

的团支部数量

按要求开展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的

团支部数量

按要求开设团课的团支部数量

活动加分

智慧团建录入率加分

批示加分

奖励加分

总积分

近五年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情况

主要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

近三年来开展的

   

单位党组织

(盖  章)

                 

   

县级团委

(盖  章)

   

   

市级团委

(盖  章)

   

 

说明:

1. 所属类别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企业、农村、街道社区、军队、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组织、驻外团组织、其他。

2. 专职团干部是指由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的、职级待遇根据团的岗位确定、以团的工作为主要任务的团干部;挂职团干部是指在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挂任职务时间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兼职团干部是指以团的工作为辅,在团内兼职的干部。



附件6

2021年度“桂林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团支部全称

所属

类别

所在单位全称

地址邮编

联系

电话

2020

发展

团员数

2020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人数

2020

2021

2021

2021

2021年应收

团费

2021年实收团费

是否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2021年团员发展录入率

2021年应上缴团费

2021年实际上缴团费

团员是否全部注册为志愿者

学社衔接率

换届

时间

换届后的团(总)支部委员情况

人 数

平均年龄

2021年执行“三会两制一课”情况

团支部大会召开次数

团支部委员会议召开次数

团小组会召开次数

是否开展团员教育评议

是否开展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开展团课次数

年 度

团建品牌活动名称

开展活动次数

参加活动总人次

活动经费总数

2020

2021

活动加分

智慧团建录入率加分

批示活动加分

奖励加分

总积分

近五年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情况

年参与情况及取得的效果

年度开展的主要活动和青

   

单位党组织

                    (盖  章)

                      

   

县级团委

       

                  (盖  章)

                    

   

市级团委

                

                                                            (盖  章)

                                                              

说明:所属类别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企业、农村、街道社区、军队、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组织、驻外团组织、其他。


附件7


相关材料清单


一、优秀共青团员:

1.汇总表(Excel格式报送,盖章)

2.申报表(纸质档双面打印,盖章)

3.申报事迹(第三人称,2000字以内,加盖单位公章)

4.事迹简介(200字内,加盖单位公章)

5.公示及公示结果(加盖单位公章)

6.团员教育评议等次证明材料(“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截图)

7.2021年度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志愿服务系统截图或者所在团组织(单位)开具志愿服务时长证明)

8.本人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1张和体现本人工作场景或个人业绩的照片2-3张(仅提供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于300KB,小于5M,照片用文字说明命名,如“XX月开展XX活动/工作”)

9.荣誉证书复印件

10.加分项佐证材料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汇总表(Excel格式报送,盖章)

2.申报表(纸质档双面打印,盖章)

3.申报事迹(第三人称,2000字以内,加盖单位公章)

4.事迹简介(200字内,加盖单位公章)

5.公示及公示结果(加盖单位公章)

6.从事团的工作年限证明材料

7.本人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1张和体现本人工作场景或个人业绩的照片2-3张(仅提供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于300KB,小于5M,照片用文字说明命名,如“XX月开展XX活动/工作”)

8.荣誉证书复印件

9.加分项佐证材料

三、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1.汇总表(Excel格式报送,盖章)

2.申报表(纸质档双面打印,盖章)

3.申报事迹(第三人称,2000字以内,加盖单位公章)

4.事迹简介(200字内,加盖单位公章)

5.公示及公示结果(加盖单位公章)

6.换届材料(如上级批复等)

7.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情况、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截图)

8.荣誉证书复印件

9.能够客观真实反映申报组织情况或业绩的集体照片2-3张(仅提供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于300KB,小于5M,照片用文字说明命名,如“XX月开展XX活动/工作”)

10.加分项佐证材料

四、五四红旗团(工)委

1.汇总表(Excel格式报送,盖章)

2.申报表(纸质档双面打印,盖章)

3.申报事迹(第三人称,2000字以内,加盖单位公章)

4.事迹简介(200字内,加盖单位公章)

5.公示及公示结果(加盖单位公章)

6.换届材料(如上级批复等)

7.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文件、会议记录、智慧团建截图等)

8.荣誉证书复印件

9.能够客观真实反映申报组织情况或业绩的集体照片2-3张(仅提供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于300KB,小于5M,照片用文字说明命名,如“XX月开展XX活动/工作”)

10.加分项佐证材料









XX同志事迹材料

一、候选人基本情况

XX,男,X族,XXX月出生,XX(省份)XX(县)人,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现为XXXXXX

二、主要事迹(2000字以内)

································································································································································



                           XX年XXXX











XX同志事迹简介

一、候选人基本情况

XX,男,X族,XXX月出生,XX(省份)XX(县)人,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现为XXXXXX

二、事迹简介(200字以内)

································································································································································



                           XX年XXXX











公示


根据《XXXXXXXXXX》文件精神,经研究,拟推荐XXX作为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候选人(集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从XXXXXX日至XXXXXX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XXXXXX(单位)联系,联系电话:XXXXX


                             XXXXXX(单位)

                             XX年XXXX












公示结果

我单位于XXXXXX日至XXXXXX日对拟推荐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候选人(集体)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XXXXXX(单位)

                                                 XX年XXXX














加分项指引

一、优秀团员(加分项:各项加分只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然后累计加分)

(1)2021年度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81%-90%加3分,91%-99%加4分,100%加7分。

需提供:根据学习编号在后台进行查询。

(2)2021年年度积极参加共青团组织或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的培训,不少于8个学时,加3分。

需提供:结业证书或负责培训的团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培训照片。

(3)2021年积极参加共青团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主要工作或主办、承办、协办的活动,获县级团组织奖励加2分,获市级团组织奖励加4分,获自治区级团组织奖励加6分,获全国级团组织奖励加8分。奖项加分只计一次,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

需提供:参与相关活动获得的荣誉证书。

二、优秀团干部(各项加分只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然后累计加分)

(1)2021年度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81%-90%加3分,91%-99%加5分,100%加7分。

需提供:根据学习编号在后台进行查询。

(2)2021年积极参加共青团组织或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的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县级以下团组织培训加2分,县级团组织培训加3分,市级团组织培训4分,自治区级团组织培训5分,全国级团组织培训6分。

需提供:结业证书或负责培训的团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培训照片。

(3)2021年积极参加共青团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主要工作或主办、承办、协办的活动,获县级团组织奖励加3分,获市级团组织奖励加4分,获自治区级团组织奖励加5分,获全国级团组织奖励加6分。奖项加分只计一次,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

需提供:1.参与相关活动获得的荣誉证书

2.所在团组织获奖,个人参与并有突出贡献的,提供团组织获奖名称及个人参与的简要情况

三、驻村团干部(各项加分只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然后累计加分)

(1)2021年度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81%-90%加3分,91%-99%加5分,100%加7分。

需提供:根据学习编号在后台进行查询。

(2)2021年积极参加共青团组织或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的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县级以下团组织培训加2分,县级团组织培训加3分,市级团组织培训4分,自治区级团组织培训5分,全国级团组织培训6分。

需提供:结业证书或负责培训的团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培训照片。

(3)2021年积极参加共青团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主要工作或主办、承办、协办的活动,获县级团组织奖励加3分,获市级团组织奖励加4分,获自治区级团组织奖励加5分,获全国级团组织奖励加6分。奖项加分只计一次,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

需提供:1.参与相关活动获得的荣誉证书

2.所在团组织获奖,个人参与并有突出贡献的,提供团组织获奖名称及个人参与的简要情况

(4)2020年获得乡村振兴工作“红榜”通报表扬或乡村振兴领域奖励,县处级加3分,厅局级加4分,省部级加5分。

需提供:通报表扬相关文件

四、五四红旗团委(各项加分只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然后累计加分)

(1)2021年积极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优入党、入团仪式、团员团干培训等共青团活动,开展本级团组织活动加1分,积极承办上级共青团组织或系统(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和二层单位)的活动,承办县级团组织活动加2分,承办市级团组织活动加4分,承办自治区级团组织活动加6分,承办全国级团组织活动加8分。奖项加分只计一次,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提供相关活动文件或者照片)。

需提供:1.开展本级团组织培训的签到表、照片。

      2.推荐人选参加上级共青团组织或系统的培训并获得的结业证书

(2)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所属团员、团干部、团组织信息录入进度均达到100%加5分。

需提供:智慧团建系统后台查询

(3)2021年创新打造的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品牌活动扎实有效,获得党组织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加3分。  

需提供:领导肯定性批示材料

(4)2021年积极参加共青团主要工作或主办活动,获县级团的奖励加2分,获市级团的奖励加4分,获自治区级团的奖励加6分,获全国级团的奖励加8分。奖项加分只计一次,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

需提供:1.荣誉证书(如优秀组织奖、优秀团体奖等)

2.承办活动的名称、照片、简要情况等

五、五四红旗团支部(各项加分只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然后累计加分)

(1)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所属团员、团干部、团组织等信息录入进度均达到100%加5分。

需提供:智慧团建系统后台查询

(2)2021年积极规范开展本级团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志愿服务、团员培训等活动加2分(提供相关活动文件或者照片)。

需提供:开展本级团组织活动的照片。

       

(3)2021年“推优入党”工作扎实有效,创新打造的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品牌活动获得党组织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加3分。

需提供:领导对推优入党或品牌活动肯定性批示材料

(4)2021年积极参加共青团主要工作或主办活动,获县级团的奖励加2分,获市级团的奖励加4分,获自治区级团的奖励加6分,获全国级团的奖励加8分。奖项加分只计一次,以最高分值的一条计算。


需提供:荣誉证书(如优秀组织奖、优秀团体奖等)

附件1:2021年度 “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汇总表

附件2:2021年度“桂林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申报汇总表

附件3:2021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汇总表

附件4:2021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汇总表

附件5:2021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驻村团干部专项申报汇总表

南宁校区:广西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6号

桂林校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山街317号

党政办公室:0771-6031550(南宁)0773-8998055(桂林) 招生处:0771-6031555(南宁) 0773-8998009(桂林)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7-17 17:13:13